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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公借款通用合同

對公借款通用合同

對公借款通用合同

甲方(借款方):乙方(貸款方):丙方(保證人): 甲方為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特向乙方借款,並由丙方作為保證人;經三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  1.一次性貸款  2.分期貸款  第二條借款用途:  第三條借款金額:人民幣萬元(大寫:)。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利息為月。  第五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年個月,自年日起,至年月借款分期如下:  第六條還款方式:銀行轉賬至乙方賬户或至乙方財務部門櫃枱交付現金支票或匯票,不得將現金或票據交付乙方其他業務人員。  第七條擔保條款  1、甲方將本公司(或個人)資產並辦理抵押登記;若到期不能歸還乙方的貸款,乙方有權對抵押物進行拍賣、變賣等處理。  2、若甲方不能按時還款,丙方應承擔連帶還款責任;丙方承擔還款責任後,有向甲方追償的權利,甲方有義務對丙方進行償還。  3、甲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4、甲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5、甲方有義務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甲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甲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6、由於甲方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於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時,應優先償還貸款。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若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則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加收罰息。  2、甲方若逾期未還借款,乙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加收罰息作為違約金。甲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加減收利息。  3、甲方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乙方有權提前追回貸款本息,並通報有關單位對甲方追究相關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加收甲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甲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規定償付完畢。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三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其他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份,報送公證單位公正。 甲方:(公X)代表人:(簽字)地址:銀行帳户:電話: 乙方:(公X)代表人:(簽字)地址:銀行帳户:電話: 丙方:(公X)代表人:(公X)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