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經營合同 > 合作合同

網站合作代理協議二

網站合作代理協議二

網站合作代理協議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協議中甲方網站:__________,乙方網站: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作內容

甲乙雙方決定在雙方網站進行專業醫學推薦欄目,醫學信息交換和電子期刊網絡推廣服務的合作。

第二條 權利與義務

1.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簽訂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雙方將享受以下的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

2.甲方為乙方在其網站上專業醫刊欄目中設立電子版刊物主頁進行網絡推廣。

3.甲方為乙方提供包括主頁空間、動畫創藝等技術服務,以及信息公告、論文徵集、意見反饋、在線訂閲等內容服務。

4.甲方可以轉載乙方擁有版權的文章,在其合作的網絡媒體期刊欄目上發佈,並在信息後標明信息來源及作者。

5.乙方是有合法資格從事專業醫學資訊服務的企業,並保證向甲方專業醫刊欄目提供的內容具有合法版權及授權乙方轉載使用的權力。

6.乙方准許甲方使用或是參考引用其版權文章,服務描述,聲音的或是影像的材料,以及其它材料,以達到推薦乙方期刊服務目的。

7.乙方可以使用甲方擁有版權的信息,在其媒體上發佈,並在信息後標明信息來源。

8.甲乙雙方所使用的對方信息均為免費,並不得將所獲得的信息轉予第三方。

9.甲乙雙方互相交換網站友情連接,並指派專人協助溝通雙方的信息交換和服務推廣事宜。

第三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1.若因不可抗力(戰爭、災難、政府幹預等)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則本協議終止。

2.如發生任何爭議,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並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加以解決;經協商後無法達成一致,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條規加以解決。

第四條 有效期

1.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將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加以解決,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此協議是建立在雙方長期合作的基礎上,若一方欲終止該協議,須提前一年通知另一方。

第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網站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標籤:代理 協議 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