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協議必須工商備案
合夥聯營是一種聯營組織,但不具備法人資格,它的民事主體仍然是參加聯營的各成員。因而,對聯合體的債務,由聯營各方承擔無限責任或連帶責任。根據規定,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共同經營、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由聯營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協議的約定負連帶責任的,承擔連帶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合夥協議中必須載明什麼事項
合夥協議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2.合夥目的和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
3.合夥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4.合夥人出資的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5.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6.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7.入夥與退夥
8.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9.違約責任
10.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間和合夥人爭議的解決方式。
【法律依據】
《合夥企業法》第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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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購協議書
股份回購協議書轉讓方(甲方):住所:受讓方(乙方):住所:鑑於,年月日甲、乙雙方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簽署了《投資協議》及《補充協議》(以下簡稱"《補充協議》")。現依據《補充協議》第三條"股權迴轉交易"條款約定,股份回購的前提條件已經觸發,經雙方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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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合夥開一家小店協議怎麼寫
合夥聯營是一種聯營組織,但不具備法人資格,它的民事主體仍然是參加聯營的各成員。因而,對聯合體的債務,由聯營各方承擔無限責任或連帶責任。根據規定,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共同經營、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由聯營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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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聯營是一種聯營組織,但不具備法人資格,它的民事主體仍然是參加聯營的各成員。因而,對聯合體的債務,由聯營各方承擔無限責任或連帶責任。根據規定,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共同經營、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由聯營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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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開店退出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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