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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規定上户口需要啥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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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規定上户口需要啥手續?

按照規定上户口需要啥手續?

按照規定上户口需要攜帶現在想要到當地派出所辦理。新生兒上户口需要的證件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複印件1份,驗原件);父母結婚證、身份證、户口簿(複印件各1份,驗原件);擬入户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1份);政策內生育一孩的,提供母親的計劃生育服務證;政策內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審批表和超過一個月申報,提交嬰兒未隨户口在外市縣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證明(原件1份)。

二、新生兒上户口流程是什麼?

(一)辦理地址:

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個月內,到父母任何一方的當地派出所的户證部辦理

(二)辦理材料:

1、嬰兒《出生醫學證明》(複印件1份,驗原件);

2、父母結婚證、身份證、户口簿(複印件各1份,驗原件);

3、擬入户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1份);

4、政策內生育一孩的,提供母親的計劃生育服務證;政策內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審批表(複印件1份,驗原件);

5、超過一個月申報,提交嬰兒未隨户口在外市縣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證明(原件1份)。

(三)辦理方式:

1、首先要憑出生證到所在居委會開具“新生兒入户通知單”;

2、其次帶着父母雙方户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明、生育服務證、入户通知單到所在街道辦事處蓋章;

3、最後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辦理户口,帶齊父母雙方户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明、生育服務證。

擬入户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1份);政策內生育一孩的,提供母親的計劃生育服務證;政策內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審批表和超過一個月申報,提交嬰兒未隨户口在外市縣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證明(原件1份)。

目前我們國家對於户口這個問題還是非常重視的,新生兒是需要在孩子出生一個月之內到父母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來進行辦理。首先是需要憑出生證明在居委會開具新生兒入户通知書,然後就是攜帶材料到户籍科辦理。

標籤:户口 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