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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户口隨遷入户的流程是什麼

户口2.24W

一、深圳户口隨遷入户的流程是什麼?

深圳户口隨遷入户的流程是什麼

第一步: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第二步: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第三步;向現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户籍證明;

第五步:持户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結婚證等)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户政科申請遷入。

二、深圳户口隨遷政策有哪些?

一)父母投靠落户

父母滿足下列條件的,可以辦理:

1、被投靠人遷入深圳市户籍連續滿8年且仍擁有深圳户籍

2、申請人男滿60週歲、女滿55週歲,夫妻雙方須一併提出申請(未婚、離異或喪偶除外)

3、被投靠人屬本市家庭户知成員

4、申請人配偶已入户本市的,須按照夫妻道投靠條件和要求辦理隨遷

5、申請人配偶長期在國(境)外居住,但未取得居留身份的,應一併申請

配偶系外國籍公民專,港、澳、台、僑人員的,可單獨申請;

6、申請人無參加國家屬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二)夫妻投靠落户

1、夫妻有一方已經在深圳入户兩年;

2、夫妻合法註冊的婚姻分開兩年(夫婦分離意味着一方是深圳的户口而另一方不是深圳的户口);

3、跟隨入户的人員沒有違反深圳計劃生育規定;

4、跟隨的一方在合法的年紀範圍內,並不是現任幹部或僱員的失業人員(提供失業人士的卡)。

三)子女隨遷

1、子女的年紀在18歲以內;

2、隨遷子女應該在相同的户口簿和入户性質深圳入户父親需要保持一致;

3、高級技術人員可以為申報異地兒童提供跟隨。

超過18歲的成年子女也能一同隨遷

1、滿18週歲不滿20週歲,在高中(含中職、中技)或大學教育階段在校(非函授、電大、網絡教育類學校)就讀的未婚未育成年子女(户口未遷至院校所在地)。

2、一級或二級病殘且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未婚未育(含收養子女)的成年子女。

3、本省生源(户口仍隨本省户口的父或母)的高校在讀未婚未育成年子女(不受年齡及在讀院校所在地限制);

深圳規定的隨遷入户政策有父母隨遷,配偶隨遷和子女隨遷,不同的隨遷政策要求也不一樣,比如配偶隨遷落户,要求雙方登記結婚的時間滿兩年,沒有違反深圳市政府部門規定的計劃生育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