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轉繼承後是否還存在代位繼承
按照我國《繼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25條的規定,在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在遺產分割前作出明確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但從實務操作角度出發,轉繼承中沒有代位繼承。轉繼承後代位繼承都是因繼承人死亡無法行使繼承權而發生的、由繼承人的繼承人行使被繼承人的財產繼承,現在通常有兩種觀點:一種觀點認為:轉繼承中沒有代位繼承。
轉繼承中有代位繼承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轉繼承人應是被轉繼承人死亡時健在的所有合法繼承人。
繼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十三條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如果轉繼承中有代位繼承,則本案中被繼承人的子女既是法定繼承人又是轉繼承人,其實際取得的遺產份額就會超過同一順序的其他繼承人,這與繼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十三條是相違背的。
另一種觀點認為:轉繼承中有代位繼承。被繼承人亡,產生第一次繼承,其後被轉繼承人死亡,其繼承遺產的權利轉移給他的合法繼承人,產生了第二次繼承。第二次繼承也是法定繼承,而法定繼承製度中包括了代位繼承原則。由於存在較大的爭議,研究中多數同意第一種觀點,即轉繼承中不應有代位繼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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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繼承無效是否按法定繼承
遺囑繼承無效的按法定繼承處理。死者遺產的處理方式是有遺贈扶養協議按遺贈撫養協議處理,沒有遺贈扶養協議有遺囑的按遺囑處理,沒有遺囑和遺贈扶養協議的,按法定繼承處理。遺囑無效則視為遺囑不存在,當然按法定繼承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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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去世房產繼承順序
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對於去世一方的財產適用法定繼承,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對法定繼承的相關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被繼承人的子女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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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子女繼承父母遺產分配
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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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權可不可以繼承
按我國《繼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公民的合法財產都允許繼承。公民的合法財產不僅僅指具有物權性質的實物,也應當包括債權在內。承租權作為債權的一種,只要不違反法律規定,就應當允許繼承。當一個人租賃房屋從事商品經營時,承租權已經包含在其所經營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