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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錢幫忙買房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主要看房屋登記在誰的名下,如果登記在兩個人的名下,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否則不是。

父母出錢幫忙買房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