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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身份證辦理點

南京身份證辦理點:
1、玄武公安分局居民身份證受理點,紅山路196號(玄武公安分局辦證大廳);
2、秦淮公安分局居民身份證理點;太平巷20號;
3、建鄴公安分局居民身份證受理點,茶亭東街266號(濱湖派出所南門);
4、鼓樓公安分局居民身份證受理點,定淮門大街1號(鼓樓公安分局户政中心);
5、浦口公安分局居民身份證理點,龍華路5號(南京市浦口區行政服務中心);柳州北路8號(原泰山新村派出所);
6、化工園公安分局居民身份證受理點,揚新路188號;
7、棲霞公安分局居民身份證受理點,堯化門街139號(棲霞公安分局);
8、雨花台公安分局居民身份證受理點,花神大道5號(雨花台公安分局户政受理中心);
9、水上公安分局居民身份證受理點,寶塔橋西街11號等。

南京身份證辦理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對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信息,應當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