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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會判離婚嗎?

家暴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會判離婚嗎?
律師解析:法院不必然判決離婚
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首先您所説的家暴是否構成需要法院來判斷,其次,即便是對方存在家暴行為法官也要看家暴的程度。
如果是偶爾一次或者程度很輕微,對方又跟法官表示願意改正,繼續維護、挽回雙方的夫妻關係的話,法官一般會再給對方一次機會。
建議在訴訟過程中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先保護自身安全,這樣也為第二次起訴離婚,法院認定感情破裂提供準備。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家暴是離婚的法定理由,但是在司法實踐中,如對方堅持不同意離婚,第一次起訴法院會判不離的概率很大。
法院判不離後,半年後可再次起訴離婚;
依照法律規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