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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辦身份證

先説一下所需要的材料,異地補辦身份證首先需要目前所在城市的居住證
可在居住地派出所辦理居住證。居住證的法律效力不是很大,在購買車票或者出差住宿的時候,是不可以的。
如果是在異地補辦身份證期間,需要出差住宿的話,一定要辦理臨時身份證,臨時身份證的有效期限是3個月。
除了居住證還要有户口本的單頁原件和複印件,準備好了之後,到當地派出所還要進行免冠正面照片的採集(照相)。
補辦之前,會讓你填寫身份證掛失申請表(包括:姓名、電話、身份證的發證機關,就是發證的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地址)。會有掛失回執給我們留底的。
補辦身份證有兩種時間節點,一種是加快的15個工作日的,這個需要填寫郵寄地址;一種是不加快的普通時長,最慢是60個工作日,最快也要20個工作日。
還有就是辦理新版的身份證,需要在身份證上加上自己的左右手拇指指紋,拇指不行的話,可以用其他手指的指紋,自己去現場拿身份證的話,也要驗證指紋的正確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對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信息,應當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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