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協議書有用嗎
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的規定夫妻雙方是可以簽訂婚內協議的,而婚內協議有沒有用,主要看婚內協議是否符合法律的規定。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
户主一方拿着離婚證可以給分本嗎?
律師解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憑離婚證可以分户,離婚後,一方申請辦理分户手續,對方不提供户口本,主張分户的一方可以憑離婚證,離婚協議,身份證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説明情況,申請辦理分户手續。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户、並户、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
-
繼父找對像後能分前妻財產嗎?
律師解析:夫妻離異後,繼父是否能夠分割前妻的財產分為幾種情況,如果屬於夫妻離異時未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情況,則可以另行通過協議或者向法院起訴離婚後財產糾紛的方式,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清晰。如果屬於前妻過世,需要進行繼承,則一般情況下,因為雙方已經離異,其已經不再...
-
家暴和打人的區別是什麼
律師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於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
-
婚內財產協議如何寫具有法律效力
律師解析:具備以下要件就是有效的:(1)協議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2)協議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3)協議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