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身份證丟了新政策是什麼

公民居民身份證丟失、被盜的,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報掛失並辦理補領手續;離開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户政大廳申報掛失。符合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條件的,可在異地受理點辦理補領手續。居民身份證掛失申報須由公民本人提出申請。負責掛失申報工作的公安機關應當核驗公民的身份信息,核實的應當現場受理。居民身份證的掛失申報不收取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身份證丟了新政策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