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父母離婚後都不願意要孩子怎麼判

雙方不能達成協議、都不要孩子的情況下,如果離婚家庭有不足兩週歲的子女,那麼考慮到子女較小,更加需要母親的照顧,法律一般規定離婚後子女隨母親生活;離婚家庭的子女在兩週歲以上,不管雙方是否爭取孩子的撫養權,法院都要考慮雙方的情況,看子女隨哪方生活更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有利於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父母離婚後都不願意要孩子怎麼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