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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如何爭取撫養權

妻子在離婚時想要爭取撫養權的,需要根據小孩年齡和其他具體情況綜合判斷自己爭取撫養權的優勢。
如果子女在離婚時未滿兩週歲,這一情況對妻子爭取撫養權極為有利,未滿兩週歲的子女撫養權一般都會判給母親,因為這個年齡段的子女更需要母親。
如果子女在離婚時年齡在兩週歲以上,妻子應當考慮是否有以下優勢:
1、如果男方仍有生育能力而妻子已經沒有生育能力,妻子在爭取撫養權時更有優勢。
2、如果孩子一直跟隨妻子生活,則妻子也更有優勢。
3、如果孩子一直隨外祖父母生活,並且外祖父母願意繼續照顧小孩,妻子也有優勢。
4、如果丈夫還有其他小孩,妻子也更有優勢。
如果離婚時子女已滿8週歲,這時子女已經有一定的認知和表達能力,如果子女明確表示願意跟隨女方生活,妻子將有極大優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妻子如何爭取撫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