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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婦離婚能要孩子撫養權嗎?

家庭主婦離婚能要孩子撫養權嗎?
律師解析:家庭主婦離婚時能要孩子的撫養權。我國法律規定,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也就是説,法院在判決孩子由誰撫養時,是以孩子的利益最大化為出發點的,綜合比較男女雙方的各種條件,做出對孩子最有利的決定。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