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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債務子女要承擔嗎

夫妻債務子女要承擔嗎
律師解析:夫妻債務子女不需要承擔責任。根據法律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由夫妻共同償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若是子女繼承了父母的遺產,則需要在遺產的範圍內承擔相應的債務,超出部分可以償還也可以不償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