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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兩個孩子的撫養費怎麼算

確定撫養費數額時,雙方可先行協商,若能協商一致的,法院會按照雙方協商的結果來確定。如果雙方就撫養費問題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法院會參考雙方分居期間不與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支付撫養費的數額,如果沒有支付撫養費或者沒有分居,那麼則會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等因素綜合確定。一般來説,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並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離婚後兩個孩子的撫養費怎麼算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四十九條 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