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後可以作廢嗎
可以,但是一般會做一份報告,報告詳細列明開標、評標的過程,唱標價格等信息。當然也會寫明具體的廢標原因。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廢標情形,招標人不能通過招標文件予以排除,評標委員會應當嚴格遵守,具體歸納如下:
1、無單位蓋章並無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或蓋章,或者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沒有合法、有效的委託書(原件)及委託代理人印章;
2、未按規定格式填寫,內容不全或關鍵字跡模糊、無法辨認;
3、遞交兩份或多份內容不同的投標文件,或在一份投標文件中對同一招標項目報有兩個或多個報價,且未聲明哪一個有效,按招標文件規定提交備選投標方案的除外;
4、名稱或組織結構與資格預審時不一致;
5、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保函或投標保證金;
6、聯合體投標未附聯合體各方共同投標協議的;
7、以他人的名義投標、串通投標、以行賄手段謀取中標或者以其他弄虛作假方式投標的;
8、報價明顯低於其他投標報價或者在設有標底時明顯低於標底,投標人不能合理説明或者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或者被評標委員會認定為其報價可能低於其個別成本的,拒不按照要求作出書面説明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
9、投標文件未能對招標文件作出實質性響應的。
具體分析上述情形,又可以細化為兩類:涉及形式的廢標和涉及實質內容的廢標,即簽字、蓋章、投標文件格式填寫等屬於涉及形式的廢標;而投標保證金、投標報價、投標承諾、聯合體協議、串通投標等屬於涉及實質內容的廢標。對於投標文件未能對招標文件作出實質性響應的問題,12號令第25條具體規定了重大偏差情形(即可以認定未作出實質性響應的情形):沒有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供投標擔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標擔保有瑕疵;投標文件沒有投標人授權代表簽字和加蓋公章;投標文件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超過招標文件規定的期限;明顯不符合技術規格、技術標準的要求;投標文件載明的貨物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投標文件附有招標人不能接受的條件;不符合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其他實質性要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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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標追究刑事責任是怎樣的
一、串標追究刑事責任是怎樣的1.自然人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上述規定追究刑事責任。二、串通投標罪具有以下特徵:第一,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既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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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中標保證金退嗎
律師解答:可以退。律師解析:可以退。按照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一)投標文件未經投標單位蓋章和單位負責人簽字;(二)投標聯合體沒有提交共同投標協議;(三)投標人不符合國家或者招標文件規定的資格條件;(四)同一投標人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文件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