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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欠款糾紛的法院訴訟費是多少,怎麼算?

一、訴訟費的內容

工程欠款糾紛的法院訴訟費是多少,怎麼算?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7條規定: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並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

訴訟費包括兩個方面:

(一)案件受理費

就是人民法院決定受理當事人提出的訴訟後,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案件受理費可分為:1、非財產案件受理費,如離婚、侵犯公民肖像權、名譽權等因人身關係或非財產關係提起的訴訟時,人民法院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2、財產案件受理費。如債務、經濟合同糾紛等因財產權益爭議提起訴訟時,人民法院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

(二)其他訴訟費用

人民法院除了向當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費外,還應收取在審理案件及處理其他事項時實際支出的費用。主要包括:

1、勘驗費、鑑定費、公告費、翻譯費(當地通用的民族語言、文字除外)。

2、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在人民法院決定開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費。

3、採用訴訟保全措施的申請費和實際支出的費用。

4、執行判決、裁定或者調解協議所實際支出的費用。

5、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其他訴訟費用。

二、工程糾紛訴訟費的收取標準

工程欠款糾紛提起民事訴訟的,作為財產案件人民法院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計交納,由原告先行繳納訴訟費用。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收取訴訟費用的辦法另行制定。

根據以上講解我們可以知道,訴訟費包括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費用,一般由原告在起訴時墊付。那麼工程欠款糾紛的法院訴訟費是多少呢?這個問題的答案不是唯一的,還要看不同案件的標的額大小,標的額越大,收取的費用越高。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訴訟費用的承擔。當然,您在起訴的時候,也不要忘了加上“被告支付起訴費”這一訴訟請求。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石家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