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追索工程款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一、追索工程款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追索工程款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工程欠款的訴訟時效為三年,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拖欠行為起算。我國法律規定訴訟時效可以通過一定的主張權利行為得以中斷,中斷後訴訟時效可以重新計算。

因此,各承包商可以採取書面發函(對方一定要簽收或採取掛號信等形式證明已送達)、向清欠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投訴(一定要有書面記錄)、與發包方補充協議或簽訂還款協議等辦法,使訴訟時效中斷。

二、如何恢復拖欠工程款的訴訟時效

1、錄音催討法:有一個工程尾款幾十萬元拖欠長達10年未還。施工方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中允許的方式,採用電話錄音、錄像,取得了時效中斷的視聽證據。通話主要內容應包含:一是對方欠款數額;二是施工方自何時以來一直在主張債權;三是何時歸還欠款。

2、銀行轉賬法:如某工程業主拖欠幾十萬元工程款,8多年來業主以各種藉口推拖不還,也不作對賬記錄,致使債權超過了訴訟時效期。為了獲得證據,施工方可以確立了首先派人去對方單位清欠,對方能給多少就要多少,但是不拿現金,要求從銀行走匯票,想方設法恢復訴訟時效。

3、協商對賬法:雙方重新簽訂的聯繫單、對賬單是有效清欠證據。

4、故意主張法:若欠款金額為4萬,已超過三年時效。施工方以特快專遞方式致函業主,故意要求清償8萬元欠款。有時債務方覺得冤枉,回函只承認其中的4萬元。這樣覆函就是施工方勝訴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