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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施工許可證需要哪些資料

水利工程施工許可證需要哪些資料

現如今,建築業一片欣欣向榮,包括現在與前景都是美好的,於是,越來越多的人投身建築。我們知道,建築工程都有施工合同,按理來説,一切按照施工合同進行就可以,但是,有時還是會出現糾紛。而其實,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其實就和其他民事糾紛一樣,總體來説,就四種形式和解、調解、仲裁和訴訟。但需要當事人結合實際情況,選擇恰當的方式解決施工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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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公路工程施工許可證需要哪些資料。

申請辦理公路工程許可證需要材料如下:
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局規劃辦辦理)
2、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資格證書(監理合同)及工程管理人員名單(已備案的監理合同、工程現場監理人員名單及證書複印件);
3、施工現場已具備施工條件證明(由施工單位出具的建設單位已提供施工現場“三通一平”的證明);
4、中標通知書及工程承包合同(地區招標辦辦理設計、監理、施工中標通知書、已備案的工程承包合同);
5、施工企業和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已確定的施工企業的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外地企業到地區建設局辦理建設工程承包許可證、該項目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名單及證書複印件);
6、施工圖紙、技術資料及施工組織設計(地區審圖中心辦理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證、施工企業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已經監理審批);
7、固定資產投資許可證及質量、安全監督手續(分別到計委和質量安全監督站辦理)
8、建設資金保函或審核證明(建設資金已經落實,建設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於工程合同價的70%,建設工期超過一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於工程合同價的50%,建設單位應當提供銀行出具的到位資金證明,有條件的可實行銀行付款保函或其他第三方擔保);
9、其它資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