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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修附屬工程合同

維修附屬工程合同

現如今,建築業一片欣欣向榮,包括現在與前景都是美好的,於是,越來越多的人投身建築。我們知道,建築工程都有施工合同,按理來説,一切按照施工合同進行就可以,但是,有時還是會出現糾紛。而其實,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其實就和其他民事糾紛一樣,總體來説,就四種形式和解、調解、仲裁和訴訟。但需要當事人結合實際情況,選擇恰當的方式解決施工合同糾紛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房屋租賃中附屬設施維修責任哪些由甲方承擔

房屋租賃中附屬設施維修責任下列情況由甲方承擔維修或者更換髮生的費用:r(一)進户門發生無法關閉或者無法開啟,或者門鎖出現無法開鎖、無法鎖定的;r(二)所有與外界相通的窗户由於非乙方過錯造成損壞,影響租賃人人生財產安全的;r(三)家用電器,如空調、電視機、電冰箱、微波爐、電烤箱、DVD、音響設備,非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的;r(四)燃氣灶具、燃氣熱水器、電熱水器達到使用年限,無法正常使用的;r(五)其他傢俱和日常生活用品,如炊具、餐具使用日久天長,自然損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