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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傷殘一級鑑定標準是什麼?

交通事故傷殘一級鑑定標準是什麼?

一、交通事故傷殘一級鑑定標準是什麼?

交通事故傷殘一級鑑定標準主要由這幾個方面的損傷程度來判斷: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頭面部損傷;脊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癒合,呼吸功能嚴重障礙;頸部損傷致呼吸和吞嚥功能嚴重障礙;胸部、腹部、肢體損傷;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76%以上。

(一)、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1、植物狀態;

2、極度智力缺損(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癱(三肢以上肌力3級以下);

4、截癱(肌力2級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二)、頭面部損傷致:

1、雙側眼球缺失;

2、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盲目5級。

(三)、脊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癒合,呼吸功能嚴重障礙。

(四)、頸部損傷致呼吸和吞嚥功能嚴重障礙。

(五)、胸部損傷致:

1、肺葉切除或雙側胸膜廣泛嚴重粘連或胸廓嚴重畸形,呼吸功能嚴重障礙;

2、心功不全,心功Ⅳ級;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級伴明顯器質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損傷致:

1、胃、腸、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嚴重障礙,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雙側腎切除或完全喪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七)、肢體損傷致:

1、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

2、二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以上,下肢在膝關節以上),另一肢喪失功能50%以上;

3、二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第三肢完全喪失功能;

4、一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第二肢完全喪失功能,第三肢喪失功能50%以上;

5、一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另二肢完全喪失功能

6、三肢完全喪失功能。

(八)、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76%以上。

在路上行走,都是交通參與者,無論是走路還是開車,都應該為自己和彼此的生命安全負責。紅燈停綠燈行是小學就會的道理,路口左右看一下,等一等,不要着急那一分兩分的時間,開車的速度也別太快,路過路口慢一慢,讓老人孩子先過。幾分鐘而已耽誤不了什麼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