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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鑑定費誰出

無論是工作還是生活中,總會因各種情況發生傷殘事故。對受害人進行傷殘鑑定,可以保護其合法權益,明確權利和責任。那麼,傷殘鑑定費由誰支付才合理?下面,本站網站的小編為你介紹在不同情況下傷殘鑑定費的支付者是誰。

傷殘鑑定費誰出



一、一般情況

受害人的傷殘鑑定行為是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利益,明確權利和責任,使訴訟順利進行,其鑑定結果也與被告的違法行為有因果關係。當事人進行的是有根據、有必要的鑑定,由此支付的相關費用理應由加害人承擔。

二、具體情況

1.在交通事故中,對於鑑定費用,需要按照事故認定書確定的責任進行承擔,要是肇事者屬於全責 ,那麼就需要承擔全部的鑑定費。

2.在人身傷害事件中,根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七十七條:“初次鑑定、檢測費用由公安機關承擔。

重新鑑定費用由申請人承擔,但原鑑定具有本規定第七十三條第一項至第五項情形之一或者其他違法鑑定情形的除外。”另外,根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七十三條:“鑑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應當進行重新鑑定:(一)鑑定程序違法,可能影響鑑定意見正確性的;(二)鑑定人不具備鑑定所需專門知識的;(三)鑑定意見明顯依據不足的;(四)鑑定人故意作虛假鑑定的;(五)鑑定人應當迴避而沒有迴避的;(六)其他應當重新鑑定的情形。”由上述條文可知,初次傷情鑑定的費用應當由公安機關承擔,而重新鑑定的費用由申請人承擔,但是原傷情鑑定有如下五種情形的,則重新鑑定的費用不應當由申請人承擔,而是由公安機關承擔:

(一)鑑定程序違法,可能影響鑑定意見正確性的;

(二)鑑定人不具備鑑定所需專門知識的;

(三)鑑定意見明顯依據不足的;

(四)鑑定人故意作虛假鑑定的;

(五)鑑定人應當迴避而沒有迴避的。

3.在工傷傷殘事件中,按照勞動法的規定,若公司申報工傷,一般就會由公司或工傷保險承擔;如果公司不給你報工傷,就只能由自己承擔費用,然後到法院起訴。

以上內容是小編對傷殘鑑定費該由誰支付的問題作出的相關解釋,但是,具體問題還應具體分析。當事人發生傷殘的具體背景和具體情況以及傷殘鑑定的次數和結果有所不同,詳細問題請根據自身情況諮詢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

標籤:鑑定費 傷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