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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鑑定的材料

傷殘鑑定的材料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廣義的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狹義的工傷鑑定指致殘等級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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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傷殘鑑定材料

你好,一、鑑定時機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併發症治療終結為準,一般為受傷後3個月後; 二、準備工傷傷殘鑑定材料:醫療機構出具的病歷、診斷證明,檢查、檢驗等診療資料,本人身份證; 三、傷殘鑑定可以在任一司法行政機關批准設立的司法鑑定機構做,建議委託律師代你方選擇社會聲譽好的鑑定機構。 如有其它疑問和需要,可致電本律師進行詳細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