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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後變更撫養費的規定是怎樣的?

協議離婚後變更撫養費的規定是怎樣的?

在父母雙方因感情破裂等原因,需要辦理離婚登記手續的,通過協議離婚的方式無疑是最簡單的一種方法,此時雙方需要就孩子的撫養權問題進行協商,並且需要約定孩子撫養費的給付標準、方法。在現實生活中,存在着在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孩子撫養費的情形,此時需要按照協議離婚後變更撫養費的規定來變更。

一、離婚後子女撫養費可以變更嗎?

對夫妻雙方離婚後,子女撫養費能否變更的問題,答案是肯定的。

雙方離婚後,對於撫養子女的一方來説,可能會遇到來自生活中的各種各樣無法預見的新情況,比如實踐中,婚姻家庭部經常遇到子女突患重病、升學導致的教育費和生活費的陡增、子女侵害他人造成的經濟索賠、年齡的增長而隨之增加的生活支出以及物價因素導致原定撫育費不足等情形。

二、孩子撫養費如何變更?

1、遇有上述情況,撫養子女的一方或者子女本人往往會提出增加撫養費的要求。雙方可以先協商。但是在現實中,由於撫養子女的雙方已不具有配偶關係以及那種由愛到恨的感覺等諸多因素的縈繞,有時雙方很難就變更撫養費的數額達成一致。當然,如果雙方能夠心平氣和的對孩子撫養費問題協商一致是最好不過的了。

2、如果無法達成一致,也就只能通過訴訟途徑解決了。根據《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後,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因此,如果雙方確實無法就變更後撫育費的問題達成一致的,可以訴請人民法院判決。

變更撫養權的情形有關於變更撫養權的問題,先協商,如果協商不成,且有下列情形可以起訴要求變更: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三)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若干具體意見》第16條規定,依法要求變更子女的撫養權。以上是關於孩子撫養費如何變更的內容,如果您遇到了上述情況,可以試着先與對方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提起訴訟,但是這需要你提交能證明孩子需要變更撫養費的證據,可以諮詢律師該提交哪些,也可以請律師與對方溝通,讓對方同意變更。

但是在出現法定事由後,可以進行變更。在需要變更孩子的撫養費時,需要雙方進行協商,對於協商無果的情形下,需要在書寫訴狀後,向人民法院起訴。需要注意的是,在雙方未一致,或者人民法院審理結案之前,當事人不得隨意變更孩子的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