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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索撫養費的時效是多久?

追索撫養費的時效是多久?

現在隨着社會的發展,我們越來越多的看到一些年輕人或者是中年人都加入到離婚的大潮中,我們需要正視離婚的問題。尤其是一些中年人,經常會涉及到財產和孩子的阜陽等問題。追索撫養費的時效是多久?我們一般認為自成年後的二十年都是可以的。今天小編帶大家瞭解一下。

一,追索撫養費的時效是多久?

如果離婚時並未處理撫養費問題,則在需要撫養的期間,義務履因侵權的行為和事實處於持續狀態,或者,一方並不知道其撫養義務存在,即不存在侵權問題,這兩種情況下,都無從確定時效起算點。但前一種情況下,子女成年之日起,侵權行為終了,因此應從次日起起算二年訴訟時效。後一種情況下,雖不存在“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受到侵害”的問題,但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因此,自子女成年之日的次日起應當起算二十年訴訟時效。

二,撫養費的失效爭論

撫養費是否適用於訴訟時效,是有爭議的,普遍認為有以下三種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應該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第二種觀點,認為撫養費是基於身份關係發生的具有給付內容請求權,應該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第三種觀點,認為撫養費的追索權是建立在父母子女身份基礎上的權利,是基於人身權而發生的,依附於某種事實,撫養費的負擔是父母雙方保障子女生活的義務,時間上具有持續性,以子女未獨立生活為條件,因此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訴訟時效制度的主要功能在於督促權利人行使權利,但是撫養費的索要一方當事人為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屬於現在民事行為能力人,如果以監護人疏忽或者待遇行駛權利而導致未成年人權利受到影響,對本身已經經歷父母離婚的未成年人心理上造成更大的傷害,必然影響其健康成長,那麼則反映出法律對未成年人的不公平,因此不能強求未成年人能夠理解訴訟時效以及積極行使其權利。雖然未成年人追索撫養費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是被撫養人成年以後,再追索十八週歲之前的撫養費,則應當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這個時效自被撫養人獨立生活之日起計算。

根據民法的一般原理,基於身份關係提起的訴訟,原則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基於財產關係提起的訴訟,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而撫養費、扶養費、贍養費的請求權雖然與身份關係有一定的聯繫,但從性質上看,仍然屬於財產權,因此,當事人請求支付撫養費、扶養費、贍養費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如在離婚時已經就撫養費的支付期限及數額作出約定,那麼,撫養費請求權已明顯轉變為一種期限數額明確的債權,負有支付義務的一方沒有按期支付,則被撫養人的權利受到侵害。對於各期撫養費,應從約定支付期限屆滿之日的次日起算時效。

撫養的義務是因為血緣的關係而建立的,不能因為任何的原因不予承擔,因此很多人拒絕給付等都是違法相關的法律的,我們可以用訴訟和強制執行的手段進行處理。追索撫養費的時效是多久?這個一般是自成年後的20年,當然也有部分人員認為不應該設置有效期。具體諮詢專業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