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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變更撫養權協議該怎麼寫

離婚後變更撫養權協議該怎麼寫

在夫妻離婚之後,如果客觀情形發生了變化的話,那麼也是允許變更孩子撫養權的。當然這個時候,如果雙方可以協商進行變更自然最好,同時在協商達成一致之後,建議最好籤訂書面的協議,以免日後出現什麼問題。那這個離婚後變更撫養權協議該怎麼寫才好?請通過下文進行了解。

一、離婚後變更撫養權協議

甲方:_________(女方)

乙方:_________(男方)

甲、乙雙方經_________登記雙方自願離婚,現就離婚後對子女_________的撫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女兒/兒子_________現年_________歲,歸_________方撫養。

二、撫養費的確定

1、從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由____方每月付給____方_____元作女兒/兒子_________的撫養費(直至十八歲)。

2、_________的學雜費每年甲、乙雙方各交一學期(注:甲方交上學期,乙方交下學期,直至交到_________不願讀書為止)。

3、_________十六歲後隨父隨母由自己選擇。

三、女兒/兒子_______的醫藥費,在______元以內由撫養方先墊付,憑票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超過______元,由撫養方通知未撫養方,雙方共同承擔。

四、_____年以前的教育費、醫藥費、生活費,均已由_________方負責,再不計算。

五、望雙方共同遵守,否則一切責任概由違約方負責。

此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此協議簽字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在哪些情況下,一方可以要求變更孩子撫養權?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變更撫養關係: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如有撫養權的一方因傷致殘或者經濟收入突然下降,無法保證子女基本花費,那麼另一方就可以要求變更撫養權;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如擁有撫養權的一方拒絕為子女的教育、生活支付基本費用的或者毆打子女的,那麼另一方也可以要求變更撫養權;

(三)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如果子女年滿十週歲,另一方也有能力撫養孩子的,那麼撫養關係的變更就應充分考慮子女的意見,以確保利於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健康成長;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如有撫養權的一方因工作的變化,難以使孩子接受良好持續的教育,那麼另一方就可以要求變更撫養關係。 如果滿足以上任一條件,而要求變更撫養關係的,法庭一般都會予以支持。

看完上文的介紹之後,大家應該知道離婚後變更撫養權協議該怎麼寫了吧,其實雙方之間是怎麼協商約定的,那此時只需要寫在紙上就行了,但要注意此時雙方的約定不能有違反法律規定的內容,否則就會導致協議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