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陽孩子撫養費一年的規定有哪些
寧陽孩子撫養費一年的規定有哪些
我國《婚姻法》原則性規定,夫妻離婚後,一方撫養子女的,另一方應當負擔撫養費。撫養費負擔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法院判決。《婚姻法》司法解釋(一)進一步闡明瞭撫養費的具體內容為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同時該司法解釋還對不能獨立生活子女的範圍進行了界定。而最高人民法院法發(1993)30號意見則對撫養費數額的確定方法和給付方式作了具體規定。針對夫妻雙方不能協議而須由法院判決.
《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21條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學歷教育的教育費應當負擔,但是因為上收費較貴的私立學校,貴族學校所多支付的擇校費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夠而產生的贊助費,不應當屬於撫養費。
子女就讀未經父母雙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該筆費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撫養費以必要為限,子女購買電腦手機等、外出旅遊的費用、購買商業保險的費用等,該些費用的支出沒有法律依據,父母可以拒絕支付。
子女大病及絕症的醫療費,以社會醫療保險能報銷的為限,如子女因患有腎功能衰竭需要換腎的費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費用等都不屬於撫養費之列,父母只有道義上承擔該費用的責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擔該費用
離婚後子女的撫養費如何承擔?如何計算離婚子女撫養費?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承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1)關於子女撫育費的數額的確定。首先由父母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無論是協議還是判決,都應以三個方面的因素為確定依據:一是子女成長的實際需要;二是父母雙方的實際承擔能力;三是當地的實際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哺乳期離婚撫養費一般為對方工資的20%-30%,一直計算到孩子18週歲為止。如果孩子發生重大疾病及上學可以要求另行支付。
對於孩子撫養費的問題需要自己進行一定程度的瞭解,這樣對於自己的利益維護才會有着積極的意義,對於具體的費用問題,除了有關的法律進行限制,雙方的有效協商也是解決問題的關鍵的,所以自己要多加了解相關的規定,減少自己的利益損失。
-
留守兒童監護人職責是什麼
關愛留守兒童,是當下一個比較重要的課題。由於留守兒童缺乏父母的關愛,要是不好好引導的話,可能會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同時其合法利益也有可能得不到保障。因此需要為留守兒童設立監護人,那麼留守兒童監護人職責是什麼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一、留守兒...
-
本人沒同意做監護人是否可以探望孩子?
首先需要父母雙方進行協商。畢竟,父母都應當為孩子的幸福着想,離婚不讓見孩子、不讓探望孩子可能會導致孩子缺乏父愛或母愛,疏遠了孩子與父親或母親的感情,對孩子的成長不利。如果父母可以坐下來對如何探望孩子的問題進行友好的協商,那麼不讓探望子女怎麼辦這樣的問...
-
再婚是變更子女撫養權的理由嗎?
當代當代社會離婚非常的常見,不少人在離婚之後會選擇再婚,其中有一部分人認為再婚是不是可以以此為理由來進行撫養權的爭取,但是事實上撫養權的爭取並不以再婚為條件變更子女的。在變更子女的撫養權的時候,需要有一定的法定條件和程序。男女雙方在離婚之後通常會另...
-
哪些情形下會被撤銷監護權
撤銷監護權的原因有:(一)實施嚴重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的行為;(二)怠於履行監護職責,或者無法履行監護職責且拒絕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託給他人,導致被監護人處於危困狀態;(三)實施嚴重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十六條。監護人有下列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