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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女方要離開是否給撫養費

未婚生子女方要離開是否給撫養費

在男女成年後,已經意味着雙方都是成年人,男女之間未婚生子,所生的小孩被稱為未婚生子女,如果男女兩方中任意一方離開,孩子交由其他方,關於撫養費的問題應該如何安排,那麼未婚生子女方要離開是否給撫養費?下面就和小編一起從下面的文章中瞭解一下吧。

一、未婚生子女方要離開是否給撫養費

因為非婚生子女撫養費和婚生子女撫養費一樣,都屬於撫養費的範疇。

“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故未成年子女成長所必須的費用都屬撫養費的內容,那種只承擔生活費和學費的看法是錯誤的。且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學歷教育的教育費應當負擔,但是因為上收費較貴的私立學校

貴族學校所多支付的擇校費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夠而產生的贊助費,不應當屬於撫養費。子女就讀未經父母雙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該筆費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撫養費以必要為限,子女購買電腦手機等、外出旅遊的費用、購買商業保險的費用等,這些費用的支出沒有法律依據,父母可以拒絕支付。

子女大病及絕症的醫療費,以社會醫療保險能報銷的為限,如子女因患有腎功能衰竭。

要換腎的費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費用等都不屬於撫養費之列,父母只有道義上承擔該費用的責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擔該費用的義務

(二)非婚生子女撫養費的標準

“夫妻”一方負擔撫養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母雙方負擔非婚生子女撫養費的標準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可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有固定收入)確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一般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為依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特殊請款是指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

非婚生子女撫養費和婚生子女撫養費適用於同樣的法律,非婚生子女享有同樣的被撫養、被教育的權利,不受任何歧視。如果離婚夫妻的某一方沒有按照協議的數額給付子女撫養費,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二、非婚生子女撫養

1、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 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性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 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 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 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優先考慮:

(1) 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 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 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 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 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以准許。

3、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以准許。

根據小編的介紹,大家應該對未婚生子女方要離開是否給撫養費這個問題有了一個基本初步的瞭解了吧。未婚生子女的撫養問題同婚生子女的撫養問題,是相同的,由孩子父母雙方公共支付,沒有支付能力的可以酌情減少,但不可能存在雙方不支付孩子撫養費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