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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離婚孩子撫養權開庭的時間是什麼?

一、判定離婚孩子撫養權開庭的時間是什麼?

判定離婚孩子撫養權開庭的時間是什麼?

爭奪撫養權的案子,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報請院長批准,批准延長的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在上述期限內還未審結需要延長的,則有受訴法院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延長的期限,由上級人民法院決定。

父母和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二、爭取撫養權需要準備的資料有什麼?

(一)證明夫妻雙方經濟能力的材料。

包括工資單、繳税證明、銀行存款單、產權證書等,充分的經濟實力是能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學習環境,對爭取子女撫養權非常有利。

(二)證明夫妻雙方綜合素質的材料。

撫養人的道德品質、人際關係、教育程度、價值觀等特性會對未成年子女的性格產生極大的影響,直接撫養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所以應該儘可能提供一些展示自身素質的證據,如學歷學位證書、獲得的各種榮譽、參加義工及獻血等活動的證明等。

(三)證明子女撫養環境的材料。

1.一方面是居住情況,如一方的房產帶好學位、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生活、就學都更為有利,取得撫養權的機會就更大;

2.另一方面是家庭成員情況,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於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通過訴訟的方式爭取孩子的撫養權,首先要準備好雙方經濟能力的證明材料,可以是工資條,納税證明,產權證明書;其次要準備好父母雙方綜合素質的材料,要給孩子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最後要尊重孩子個人的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