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孩子撫養權協商不好,怎麼處理?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2、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3、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4、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6、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7、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8、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9、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予准許。
離婚案件中對孩子撫養權的判決,以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為原則。夫妻雙方的所有條件是評估孩子是否健康成長的重要評估。如工資收入、教育程度、思想品德、生活環境等。但最重要的是孩子的意願,一般法院處理十週歲以上的孩子撫養權時,孩子的意願是重要參考。
-
收養的關係如何解除撫養關係
1、收養關係解除條件。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係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權益的行為;送養人行使對養父母子女關係解除權的;因養子女成年後,虐待、遺棄養父母的。2、收養關係解除的程序和方式。收養人與送養人或...
-
監護人的職責保險是怎樣的
監護人的職責保險是怎樣的在本保險期限內,因被監護人的行為造成他人人身傷害和財產的直接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所承擔的經濟賠償費用,保險公司規定負責賠償。被保險人為上述事故所支付的訴訟費用及其他事先經保險公司書面同意支付的費用,保險公司也負責賠償。一、...
-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探視權怎麼申請?
在我國婚姻法當中明確的規定了父母離婚之後不和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是可以對孩子進行探視的,也就是探視權的規定。當然,不管是怎麼樣行使這個權利必須是有利於子女的身心健康發展。因此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瞭解一下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探視權怎麼申請?一、探視權怎...
-
泰安標準撫養費一般是多少
一、泰安標準撫養費一般是多少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後,孩子的撫養費可按以下標準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