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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子是不是法定繼承人順序?

一、孫子是不是法定繼承人順序?

孫子是不是法定繼承人順序?

屬於第二法定繼承人,按《民法典》規定法定繼承人包括兩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順序法定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繼承人範圍和順序各國的規定是不大相同的,比如有些國家侄子女也屬於繼承人範圍。

在繼承人的子女先於繼承人去世的情況下,該子女的子女(即孫子女)可以代為繼承該子女應繼承的份額,但並不是以法定繼承人的身份來繼承。所以,如果包括子女在內的所有第一順序繼承人都放棄繼承,導致的結果是第二順序繼承人有繼承權,也並不會讓孫子女有繼承權。

二、遺產繼承分割順序

按法律規定,繼承開始後,有遺囑的按遺囑繼承,無遺囑的按法定繼承。法定繼承的,在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存在的情況下,遺產完全由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繼承。如果沒有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或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全部放棄繼承,遺產由第二順序法定繼承人繼承。除上述繼承人外,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實用法律知識

三、法定繼承的分割方案

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在繼承遺產時,原則上平均分割。當然,也可以按各方協商一致的其它方式分割。在協商不成有爭議的情況下,可到法院起訴,法院應該根據實際情況考慮分割:

1、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2、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3、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4、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有關遺產繼承的相關事項,應當基於實際的遺囑條款內容以及法定繼承人的認定來處理,法律上明確規定了繼承人的順位順序,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必須按照上述規定的順位順序來繼承處理,具體情況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界定。

標籤:孫子 法定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