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遺產繼承

司法實踐中遺產繼承案件怎麼執行

一、司法實踐中遺產繼承案件怎麼執行?

司法實踐中遺產繼承案件怎麼執行

遺產繼承案件應該按照法院生效的判決書執行,不執行判決書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二、遺產繼承案件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條件是什麼?

(1)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必須已經生效;

(2)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具有可執行的內容;

(3)申請執行人必須是法律文書規定的權利人或者權利承受人;

(4)義務人沒有按期履行義務;

(5)屬於執行法院管轄。

三、申請強制執行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申請人申請強制執行應提供的材料有:

1、強制執行申請書一份。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強制執行申請書應加蓋公章;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由本人在強制執行申請書上簽名或捺手印。強制執行申請書不得使用圓珠筆書寫,不得使用複印件。

2、證明申請人主體資格的材料一份,受委託代為申請強制執行的,一併提供委託代理資料。申請人申請執行非法院法律文書的,還應提供被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強制執行內容的生效法律文書原件一份和複印件兩份。

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應加蓋承辦法官的法律文書生效章,如果經過兩級e799bee5baa6e58685e5aeb931333431343061法院審理,一、二審法院的法律文書均需提供;

仲裁機關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應附上仲裁機關關於法律文書已經生效的函件或雙方當事人已簽收的送達回執原件一份;

行政機關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書應附上當事人已簽收的送達回執以及證據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請人財產線索清單。已經對被申請人的財產採取保全措施的,應提交採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書複印件一份。

如果繼承人對遺產繼承問題沒有產生什麼爭執,其實在繼承遺產的時候首先應該按照遺囑來執行,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按照法定繼承順序執行。如果就遺產繼承問題起訴的話,按照法院的判決書去執行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