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公證和遺囑哪個更有效
一、財產公證和遺囑哪個更有效
公證的效力是大於自書遺囑的,不過寫了遺囑也可以進行公證,公證遺囑的效力高於其他類型的遺囑。
二、什麼是遺囑見證
所謂律師遺囑見證,是指律師應當事人的申請,根據自己的親身所見,以律師事務所及見證律師的名義,依法對遺囑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查並予以證明的一種活動。
根據法律規定,在無足夠相反證據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以見證的內容認定真實的根據,具有較強的法律效力。
其特徵是:
1、律師遺囑見證的主體是律師及律師事務所。律師遺囑見證不同於公證,公證是由公證處代表國家來實施,帶有政府幹預的色彩。而見證是由律師根據當事人委託,按照當事人的意思作出的,是委託人真實意思的表示,其證明效力不僅很強,而且其中立地位更能取信於雙方,律師見證在國外是一種很成熟的業務。
2、律師遺囑見證是一種法律適用。也就是説,律師對當事人請求見證的遺囑,要依據有效的現行法律、法規以及政策對遺囑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確認。
3、律師遺囑見證有着嚴格的時間與空間界限。律師必須在被見證事項發生之時,親眼所見,才能給予見證。
三、什麼是遺囑公證
遺囑公證是指公民生前對自己的財產作出安排,並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於死亡時立即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為。
辦遺囑公證由立囑人持證明個人身份的證件到户籍地的公證機關辦理,如行動不便,也可邀請公證員到立囑人住地辦理。生命垂危時立囑,應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係的公證人證明,公證機關可在審查其合法性後,予以確認公證.公證員對遺囑有保密義務.進行遺囑公證,可向立囑人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即其在生前按自己的意志,處分其財產,對預防和減少糾紛都有積極的作用。
辦理遺囑公證,由遺囑人住所地或遺囑行為發生地的公證處受理。
辦理遺囑公證,申請人應親自向公證處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人口文化水平的不斷提高,大家懂得用法律武器維護個人的合法權益。公證遺囑是當事人經過國家公證機關證明的遺囑,遺囑除非經法定程序,不得認定為不真實和不合法。一般情況下遺囑也是不需要進行公證的,但是經過公證的法律效力大於其他任何遺囑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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