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才能不讓非婚生子女繼承房產?
結婚生子,正常程序,但是,有時候世風日下,在還沒有結婚時就有了孩子。那麼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女在法律上在權利上是否一樣?並且,怎樣才能不讓非婚生子女繼承房產?在有關法律條文中,有沒有具體的説明呢?下面請跟隨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
一、怎樣才能不讓非婚生子女繼承房產?
我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明確規定,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一樣,享有平等的繼承權。
1、非婚生女子的繼承權,依法受法律保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該條的規定,把非婚生子女的地位視同婚生子女,也就是説,婚生子女享有的一切權利,非婚生子女同樣享有,且不允許任何個人、組織、法人加以危害和歧視,由此而引起的侵權,由侵權人承擔完全責任。
2、養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規定:“國家保護合法的收養關係,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該條的規定,是對合法成立的收養關係、因此而成立的養父母子女關係,與生父母子女關係完全等同,只有在養子女經合法手續解除關係後,這種地位才會喪失,除此,任何個人、組織、法人都不得解除這種關係或剝奪其地位。
3、繼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條規定:“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歧視。繼父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對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該條的規定明確了繼父母子女之間的關係,適用對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即繼子女取得了與親生子女同樣的法律地位。
4、關於“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難以確定。
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經夫妻協商同意,或雖未協商同意,事後丈夫認可的均適用《民法典》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對於事先未經得丈夫同意,事後丈夫也不認可的,只確認了與其生育婦女的關係,對生育婦女而言,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可視為非婚生子女,不管屬於何種形式而生,均適用《民法典》的相關規定。
從上文中我們知道,沒有結婚就生子,孩子還是無辜的。不管大人之間是什麼問題,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在法律上同等待遇,也是繼承人。以上就是關於“怎樣才能不讓非婚生子女繼承房產?”的相關內容。如果您還有關於離婚的其他疑問,歡迎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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