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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房屋遺產繼承問題

父母去世房屋遺產繼承問題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房屋遺產繼承問題

您好,對於您提出的問題,我的解答是:

繼承房屋,應當持公證機關出具的“繼承權公證書”和房屋所有權證、契證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解決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遺願人為處罰房屋而設立的遺願,應當解決公證。遺願人喪命後,遺願受益人須持公證機關出具的“遺願公證書”和“遺願繼承權公證書”或“接受遺贈公證書”,以及房屋所有權證、契證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解決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法律依據:《司法部、建設部關於房屋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

第一條和

第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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