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子女去世後財產分割如何進行?
當今社會,隨着經濟社會的越來越發達,人們對財產的追逐心也越來越重,對金錢利益更加敏感。老人在去世後,會留下一筆財產,子女就需要對遺產進行合法分割,那麼,有子女去世後財產分割是如何進行的,就由小編來給大家整理一下相關資料。
一、法律規定。
老人去世後財產有合法遺囑的按遺囑執行。沒有合法遺囑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的同一順序繼承人協商繼承。
二、遺產繼承順序。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説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説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説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三、特殊情況。
1.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2.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3.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4.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5.繼承人應當本着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有關有子女去世後財產分割如何進行的資料,可以看出,遺產的分割在法律上有着非常嚴格的規定,只有在法律的界定下進行合法的遺產分割才是有效的。有關遺產侵害的具體情況,應當根據具體事實,建議諮詢律師進行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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