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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父母的財產如何繼承

通常父母的財產如何繼承

在父母去世之後,就會涉及到對父母遺產的繼承問題,這是無可避免的,但如果父母本身不存在合法遺產的話,那也就不需要進行繼承了。那通常父母的財產如何繼承呢?法律中規定的遺產分割方式又有哪些?接下來,本站小編就來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父母的財產如何繼承

如果有遺囑,即按遺囑分割遺產。如果沒有遺囑,則應當按照我國《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來處理。《繼承法》第十一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繼承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如果有表示放棄繼承權的應該在遺產處理前明確表示放棄繼承權,否則在分割遺產時,即使沒有到場也應該分出其應得的那份。

《繼承法》第十三條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二、遺產分割的方式有哪些

1、實物分割。遺產分割在不違反分割原則的情況下,可以採取實物分割的方式。適用實物分割的遺產,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對可分物,可以作總體的實物分割。如對糧食,可劃分出每個繼承人應繼承的數量。但對不可分物,則不能作總體的分割,只能作個體的分割,如電視機、冰箱等。對不可分物不能作實物分割的,應當採取折價補償的辦法。

2、變價分割。對不宜實物分割的遺產,可以將其變賣,換取價金,再由各繼承人按照自己應得的遺產份額的比例,對價金進行分割,各自取得與應得遺產份額相對應的價金。

3、補償分割。對不宜分割的遺產,如果繼承人中有人願意取得該遺產,則由該繼承人取得該遺產的。取得遺產所有權的繼承人按照其他繼承人應繼份的比例,分別補償給其他繼承人相應的價金。

4、保留共有的分割。遺產不宜實物分割,繼承人又都願意取得遺產,或繼承人願意繼續保持遺產共有狀況的,則可將其作為共同所有的財產,由各繼承人按各自應得的遺產份額,確定該項財產所應享有的權利與應分擔的義務

在對父母的遺產進行繼承的時候,首先要看是否存在合法有效的遺囑或者遺贈、遺贈撫養協議,如果有,那麼就需要按照這些內容來分配父母的遺產。但要是沒有或者被認定為無效的話,此時可以走法定繼承,就需要區分第一順序繼承人與第二順序繼承了。關於父母的財產如何繼承的問題,本站小編就為大家介紹到此,希望可以為你提供一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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