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有贈與遺囑還有效嗎?
一、房屋有贈與遺囑還有效嗎?
這個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房產贈送在贈與人和受贈人簽字之日起就已生效,但根據《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1、若贈與人沒有表示撤銷贈與送,則在前的贈送協議一般是有效的,在後的遺囑中關於該贈送的房產部分是無效的。特別是在房產贈送且完成了財產轉移手續的,贈送人就更無權在遺囑中處置該房產。
2、若贈與人在贈送的房產產權轉移之前撤銷了贈送,則在前的贈送協議無效,在後的遺囑有效。
二、公證遺囑有哪些法律特徵?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辦理遺囑公證需要立遺囑人親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證機關申請辦理,不能委託他人代理。如果遺囑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到公證機關辦理遺囑公證時,可要求公證機關派公證員前往遺囑人所在地辦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遺囑人如果要變更或撤銷原公證遺囑,也必須由原公證機關辦理。
特徵:
1、遺囑是單方法律行為,即遺囑是基於遺囑人單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發生
2、遺囑預期法律後果的法律行為。
3、遺囑人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設立遺囑不能進行代理。代書遺囑,必須由本人在遺囑上簽名,並要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三、立遺囑的程序是怎樣的?
自書遺囑可按照下列程序訂立:
1、遺囑人書寫遺囑內容。遺囑人應親自書寫遺囑全文,這樣既可以真實表達遺囑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偽造、篡改、添加遺囑內容。
2、遺囑人在自己書寫的遺囑上寫明書寫的年、月、日和地點。訂立遺囑的時間對遺囑的效力有一定的影響,如不同書面遺囑內容相矛盾時,應以時間在後的書面遺囑為準。同時,訂立遺囑的時間有時也可證明遺囑內容的真偽。
3、遺囑人親筆簽名。
綜上所述,有些時候,當事人對房屋有贈與的意向,並簽訂合同,而這個時候立遺囑的話,就不應該將房屋納入,否則遺囑不具備生效要件。當然,當事人在沒有將房屋過户之前撤銷贈與,以後再立遺囑,符合相關條件的,遺囑是具備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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