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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房屋遺產有時間限制嗎?

繼承房屋遺產有時間限制嗎?

一、繼承房屋遺產有時間限制嗎?

繼承房屋遺產沒有時間限制,繼承開始後,遺產分配完畢前,繼承人都有權要求依法獲得分配。但超過法定期限的,當事人不能再通過到法院訴訟的方式處理,只能自行協商處理。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

法律依據:《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條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打遺產繼承官司收費怎麼收

《訴訟費用交納標準》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律師費原則上協商確定,參考標註是按照爭議的遺產數額,按照相應比例計算。通常百分之七或者八。

法律規範並沒有規定遺產繼承的終止時間,但是對於那些超過時效範圍的糾紛案件,法院是不會受理的,只能當事人之間協商處理。故此一般在自然人死亡後,各繼承人就會主動的開始協商遺產的分割問題,若是都想多分,就可以書寫訴狀後提交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