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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父母指的是有哪些?

一、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父母指的是有哪些?

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父母指的是有哪些?

法定第一繼承人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1、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第二順序繼承人不得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或者第一順序繼承人均喪失了繼承權或者放棄了繼承權的,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2、同一順序繼承人之間繼承權平等,除了例外情形均平等地分配遺產。

二、法定繼承人

(一)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

1、配偶。

即有合法婚姻關係的夫或者妻,已經離婚的或者尚未結婚的不是配偶,不享有繼承權;依據民法典的規定,構成事實婚姻的相互享有繼承權。

2、子女。

(1)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相互之間形成撫養關係的繼子女。

(2)養子女與其親生父母相互之間由於沒有法律關係,所以不具有繼承權。

(3)繼子女與其繼父母之間由於形成撫養關係而相互具有繼承權的,不影響與其親生父母之間的繼承權。

3、父母——與子女相對應。

4、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5、養孫子女與養祖父母之間互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這裏所謂的養孫子女,是指由其養祖父母直接收養為孫子女的情形,而不是指由養祖父母的子女收養為子女從而形成祖父母與孫子女之關係的情形。

(二)第二順序法定繼承人

1、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包括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2、祖父母、外祖父母

注意:孫子女與外孫子女不是祖父母與外祖父母的第二順序繼承人,他們只能通過代位繼承取得其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遺產。

綜合上面所説的,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就是屬於死者的直系親屬包括自己的配偶和子女以及父母,只有這些人不在的情況之下才會由第二順序的繼承者來繼承遺產,所以,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之下都會按法定的條款來進行處理,從而才能保障繼承者的權益。


標籤:繼承人 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