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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去世遺產分配怎麼分

妻子去世遺產分配怎麼分

一、妻子去世遺產分配怎麼分?

在沒有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的情形下,妻子去世後,遺產可以按照法定繼承發生繼承。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民法典》規定配偶一方死亡後,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一條 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 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二、遺產的範圍包括哪些?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5)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公民可繼承的其它合法財產包括有價證券和履行標的為財物的債權等。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繳納税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妻子去世,妻子的財產可以由自己的丈夫、孩子、父母繼承,如果沒有這些人,才會是妻子的兄弟姐妹、爺爺奶奶、姥姥姥爺來繼承。新的《民法典》中也增加了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也可以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