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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遺產離婚時要分嗎?

遺囑遺產離婚時要分嗎?

一、遺囑遺產離婚時要分嗎?

如果得到遺產時候是依據遺囑指定的個人繼承,這遺產就屬於繼承人婚後取得個人財產,離異時該財產不參與婚後共有財產的分割。如果繼承人得到該遺產不是依照遺囑辦理的個人單獨繼承,該財產屬於婚後取得共有財產,離異時候需要離異雙方平分該財產。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第三項:“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財產。

二、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説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本法所説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本法所説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有關遺囑遺產中的分割情況在法律上有明確的規定,另外對於夫妻離婚財產分割只能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而對於一方財產是不參與離婚財產分割的,所以遺囑中明確説明的為夫妻一方財產的,則不符合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不能進行分割。

標籤:遺囑 遺產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