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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怎麼寫才有法律效力

遺囑怎麼寫才有法律效力

一、遺囑怎麼寫法律才有效

遺囑可以分為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口頭遺囑和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但是法律對於各種形式的遺囑都有嚴格的規定。

1、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公證遺囑未經公證撤銷,都是有效的。

2、自書遺囑要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3、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4、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5、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對於各類形式的遺囑也存在不同的效力:公證遺囑優先於其他非公證形式的遺囑;非公證遺囑之間,後成立的優先於先成立的。

二、自述遺書是否有效

自述遺囑也稱為口頭遺囑。

口頭遺囑是由遺囑人口頭表達的而不是以其他方式記載的遺囑。 有法律效力的口頭遺囑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第一,必須在不能以其他方式設立遺囑的微機情況下作出。(危急情況指遺囑人生命垂危或在戰爭中或發生意外災害,隨時都有生命危險,來不及或無條件設立其他遺囑形式的情形)危急情形解除後,遺囑人能夠設立其他遺囑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二,必須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

根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一百四十條,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繼承人,受贈人的債權人,債務人,共同經營的合夥人,也應當視為與繼承人,受贈人有利害關係,不能作為遺囑的見證人。

遺囑的形式有多種,就包括代書遺囑、自書遺囑、口頭遺囑、錄音遺囑以及公證遺囑。針對不同類型的遺囑,法律中規定的生效要件不一樣。如果是口頭遺囑一定符合有效的要件才能起到作用,否則就起不到作用,當事人如果不是緊急情況,可以委託律師代寫,審查其效力,也可以選擇公證遺囑,或是律師見證遺囑。

標籤:法律效力 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