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是怎樣分配的,繼承人如何分割遺產
遺產是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所有財產和法律規定可以繼承的其他財產權益。繼承人繼承遺產,不只能更好的保存長輩辛苦一生的勞動成果,還能增加財富,改善自己的經濟條件。但是一般情況下,被繼承人都有多個繼承人,這時候遺產是怎樣分配的呢?本站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遺產是怎樣分配的
在我國,遺產的處理和分配大致是按如下步驟進行的:
(一)析產
析產,是指將共有財產中屬於個人的份額分割出來。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其餘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二)遺產分割時,應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應繼份額由胎兒的母親代為保管或行使有關權利。如果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為其保留的份額按法定繼承辦理。
(三)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的處理
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
二、繼承人如何分割遺產
1、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2、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要予以照顧。
3、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4、對有撫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
5、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撫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不列入繼承順序。
繼承人應本着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遺產問題。
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研究,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如果這些內容還不足於解決您遇到的問題,可以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因為遺產繼承問題非常複雜,不但涉及到很多法律規定,還牽涉到親人之間的情感糾紛。只有經驗豐富的專業律師,可以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妥善解決家庭成員之間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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