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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遺產繼承訴訟費

房屋遺產繼承訴訟費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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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遺產繼承訴訟費怎麼收取

遺產分割有遺囑按照遺囑進行即可,沒有遺囑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繼承遺產。繼承人是可以放棄繼承權的,就不再有繼承遺產的資格。所以,這兩套房子應由你爺爺剩下的四個子女繼承,但可以給你加適當補償。
房屋遺產繼承訴訟費收取標準根據房屋價值收費,即:
1萬元以下的,50元
10萬元以下的,標的額×2.5%-200元
20萬元以下的,標的額×2.0%+300元
50萬元以下的,標的額×1.5%+1300元
100萬元以下的,標的額×1.0%+3800元
200萬元以下的,標的額×0.9%+4800元
500萬元以下的,標的額×0.8%+6800元
1000萬元以下的,標的額×0.7%+11800元
2000萬元以下的,標的額×0.6%+21800元
2000萬元以上的,標的額×0.5%+41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