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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房產繼承超過訴訟期怎麼分

一、老人去世房產繼承超過訴訟期怎麼分?

老人去世房產繼承超過訴訟期怎麼分

遺產房應該由法定繼承人協商分割,一般第一順序繼承人是可以均等分割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適當的遺產。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條 遺產分割應當有利於生產和生活需要,不損害遺產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遺產,可以採取折價、適當補償或者共有等方法處理。

二、遺囑繼承糾紛案件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遺囑繼承人依遺囑取得遺產後,仍有權按照有關法定繼承的規定,取得遺囑未處分的遺產。

2、遺囑人未保留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遺產份額,遺產處理時,應當為該繼承人留下必要的遺產,所剩餘的部分,才可參照遺囑確定的分配原則處理。但要注意的是繼承人是否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應按遺囑生效時該繼承人的具體情況確定。也就是判斷繼承人的情況以被繼承人死時為準。

3、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2年,自繼承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20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如果遺產房繼承糾紛已經超過了訴訟時效,通過起訴處理的可能性不大,因為超過訴訟時效意味着就尚失了勝訴權,即便房產已經被其他繼承人分割了,因為自己在法定訴訟時效內不起訴,所以造成的後果也應該由自己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