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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重婚罪應該怎麼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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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重婚罪應該怎麼起訴?

一、構成重婚罪應該怎麼起訴?

起訴重婚罪是屬於刑事自訴案件的,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你為原告,則您需要準備相關的證據進行舉證。

起訴重婚罪的具體流程如下:

1、準備好充足的可以證明對方構成重婚罪的證據材料,比如

(1)對方與第三者進行結婚登記的證據材料。

(2)對方與第三者未進行結婚登記,但是仍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

2、準備好相關證據後,即可到當地人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會依法對過錯方予以判決。法律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重婚罪屬於可公訴也可自訴案件,被害人可以直接向公安機關報案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訴。因為重婚罪屬輕微刑事案件,現實生活中大多數受害人選擇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

二、起訴重婚罪需要什麼證據?

重婚罪的有兩種存在形態,一種是領取結婚證的法律婚姻,一種是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未領取結婚證的婚姻。因此,對於認定重婚需要什麼證據,具體得分兩種情況:

1、 領取結婚證的情況就比較簡單了,結婚登記或者偽造的虛假結婚證、與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證明上列明孩子的父母信息等可以作為直接證據。

2、 未領取結婚證的事實婚姻有有兩個關鍵特徵:一是“以夫妻名義”,二是“共同生活”,以夫妻名義是指對外宣稱是夫妻,以夫妻名義對外交往等,只有公開在他人面前互稱“老公”、“老婆”才算。因此街道辦事處、居民委員會的證明、租房合同、朋友的證人證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證書、懺悔書等、婚外情雙方同進同出的照片錄像等、雙方發的親密短信、報警所做筆錄等證據都可作為相關證據。

重婚罪需要當事人自己整理資料,收集證據,所以相對於一般的公訴而言,當事人需要做的事情更多,重婚行為不單單違法了民法的規範,而且觸犯到刑法的範疇,所以法律規定重婚行為構成犯罪

標籤:重婚罪 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