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二十年是否認定事實婚姻?
一、在一起二十年是否認定事實婚姻?
依據我國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在婚姻登記辦法實施後同居的,如果是以夫妻名義同居的,會形成事實婚姻關係,但按非法同居關係處理。
相關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
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記辦法》施行之前,沒有配偶的男女,未辦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羣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如起訴時雙方均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可認定為事實婚姻關係;如起訴時一方或雙方不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應認定為非法同居關係。
2.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記辦法》施行之後,沒有配偶的男女,未辦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羣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如同居時雙方均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可認定為事實婚姻關係;如同居時一方或雙方不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應認定為非法同居關係。
非法同居關係有哪些情形
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記辦法》施行之前,沒有配偶的男女,未辦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羣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 “離婚”,如起訴時雙方均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可認定為事實婚姻關係;如起訴時一方或雙方不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應認定為非法同居關係。
2、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之日起,沒有配偶的男女,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關係對待。
3、離婚後雙方未再婚,未履行復婚登記手續,又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一方起訴“離婚”的,一般應解除其非法同居關係。
4、已登記結婚的一方又與第三人形成事實婚姻關係,或事實婚姻關係的一方又與第三人登記結婚,或事實婚姻關係的一方又與第三人形成新的事實婚姻關係,凡前一個婚姻關係的一方要求追究重婚罪的,無論其重婚行為是否構成重婚罪,均應解除後一個婚姻關係。前一個婚姻關係的一方如要求處理離婚問題,應根據其婚姻關係的具體情況進行調解或者作出判決。
5、審理事實婚姻關係的離婚案件,應當先進行調解。經調解和好或撤訴的,確認婚姻關係有效,發給調解書或裁定書;經調解不能和好的,應調解或判決准予離婚。
6、人民法院在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案件時,對違法情節嚴重的,應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則、《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和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給予適當的民事制裁。
雙方在一起20年同居的話那麼就只能夠算同居關係,不能夠算是事實婚姻關係,因為我國現在沒有事實婚姻關係這一概念,如果雙方在同居之間對於財產沒有進行明確的分配的話,那麼可以通過要求法院來對雙方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進行確定,如果養育有子女的話,那麼還需要對撫養權進行相關的判定。
-
非法同居要怎麼處罰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行為,屬於違法道德的行為,不會進行法律處罰。但是,有配偶者與他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構成重婚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受害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追究重婚行為人的刑事責任。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重婚罪】有配...
-
三年的事實婚姻的解除規定是什麼?
一、三年的事實婚姻的解除規定是什麼?三年的事實婚姻的解除規定是根據不同的時期來進行不同的解除予以承認事實婚姻的時期,應當進行離婚登記結束,如果不予承認的話就直接自動解除即可。事實婚姻的存在形式有兩種:一是符合結婚條件的事實婚姻;二是不符合結婚條件的...
-
發現重婚如何收集重婚證據?
一、發現重婚如何收集重婚證據?重婚罪的證據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收集:1、書證,比如:保證書、情書,同居房屋的購房合同、產權證、租賃合同等2、物證,比如:照片、禮物等。3、視聽資料,比如,錄像帶,電話(包括手機)通話記錄,手機錄音、短信,MP3錄音,錄音筆錄音等。4、證人證言,是...
-
非法同居生子怎麼處罰規定?
律師解析:非法同居生小孩的男女雙方一般是不會受到處罰的。但是夫妻一方當事人如果是在自己有配偶的情況下還與第三人發生同居行為,另一方可以因其過錯行為提起離婚訴訟,並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若是一方與第三人不僅同居還登記結婚的,則構成重婚罪,依法判處兩年以下的有...